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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女娃娃”侵权 两被告赔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5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力)美女画家发现商品“超女娃娃”钥匙链包装上,竟有自己的9幅作品,于是索赔9万元。昨日,市五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连锁经营分公司共同赔偿1万元。

  庭审中,美女画家裴婷提交了9幅作品的素描本底稿。裴称,在博客上她已注明了“未经本人许可,不得私自将本人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等字样,可书店并没有和自己联系过。
两被告的代理律师认为,裴婷提供的钥匙链无法证明是在该书城买的,也对裴婷是插画作者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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