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女娃娃”侵权 两被告赔1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52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力)美女画家发现商品“超女娃娃”钥匙链包装上,竟有自己的9幅作品,于是索赔9万元。昨日,市五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连锁经营分公司共同赔偿1万元。 庭审中,美女画家裴婷提交了9幅作品的素描本底稿。裴称,在博客上她已注明了“未经本人许可,不得私自将本人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等字样,可书店并没有和自己联系过。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