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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主动“出击”财产保全71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0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魏国安

  通讯员 陈飞跃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石狮法院执行庭获悉,今年初以来,石狮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共采取财产保全措施71件,其中诉前财产保全41件,诉讼财产保全30件。有关人士说,
这些措施化被动为主动,促使案件短期内审结,大大节约诉讼成本。

  今年上半年,石狮一家机械公司诉江苏省江阴市一针织文体厂拖欠货款26万元。石狮法院跨省对江苏省江阴市该家针织文体厂进行诉讼财产保全,促使该厂立即与石狮这家机械公司协商并最终达成协议,以原告撤回起诉结案,从起诉到结案不到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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