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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骨干不辞而别公司索赔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0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魏国安

  通讯员 庄昶光

  本报讯 技术骨干以请假为由离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以此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这名员工赔偿损失30万元,终获支持。昨日,石狮这家漂染公司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法院予以受理。

  石狮劳动部门提醒企业,招收员工时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若员工在合同期限内要离开,依法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事件]

  技术骨干突然离职

  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生产、高档织物面料织染及整理加工业务。重庆丰都人宗某2004年进入该公司后,公司出资培训宗某从事色布对样工作。宗某因此逐渐成为企业技术骨干人员。

  2005年初,宗与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005年2月17日~2007年2月17日,月薪6000元。

  今年6月11日、6月20日,宗以家里有急事为由,向公司预借10000元人民币。6月20日,宗向公司请假,假期为6月21日~25日共5天。但6月26日,当公司联系宗某时,才知其已收走在公司的所有物品,离开了公司,之后公司多方联系均未果。

  [纠纷]

  公司索赔巨额损失

  宗所从事的对样岗位工作技术性较强,他的突然离职,使得公司一时难以招到技术人员顶替,致使公司未能及时付货给客户,需赔偿客户经济损失,同时导致公司减产,造成经济损失达333606元之高。

  就此,公司向石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宗某赔偿因其违约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30万元,并返还其向公司预借的1万元、招聘费用1万元及培训费用2万元。

  石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宗某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应对此承担责任。9月15日,石狮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宗某应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返还超额预支工资人民币4000元。

  由于宗某未予支付赔偿金,昨日上午,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石狮法院已正式受理。

  [提醒]

  签订合同保证权益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因技术骨干违约跳槽,企业申请仲裁索赔的案件就有6件,其中大部分是漂染企业。

  石狮市劳动监察大队纪副大队长分析说,这些人员跳槽,往往是受到高工资或者更好用工环境的诱惑。他认为,企业的技术骨干,是企业花费了大量精力财力培养出来的。他们的离开,可能带走企业的最新技术,甚至是商业机密,损失不可低估。“企业能做的是,不断创造更好的用工环境,来吸引人才;要讲诚信,及时兑现承诺。”

  石狮市劳动监察大队董大队长说,企业在招收员工时,切记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出现争议或违约现象时,很难做到有据可查”。同时,企业技术骨干要提高法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否则将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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