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证据充足 客户可向银行讨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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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27 华商网-华商报 | |||||||||
办理转账业务,银行给沈先生的卡上多打了9000元钱。很快,银行发现了错误,也追回了钱。看到报道后,很多读者打来电话表示,银行柜台上分明都摆放着“钱票当面点验清离柜概不负责任”的提示,银行还可以追回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果银行给客户钱数少了,那么客户是否也可以追回? 昨天上午,记者在西安市长安路、朱雀路上,看见中行、农行、工行的柜台或玻璃
记者先后联系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陕西的客服电话,对于“钱票当面点验清离柜概不负责任”的提示,他们表示是站在客户的角度设置的,是为了提醒客户认真清点钱数,以免过后起纠纷。中国银行陕西客户服务人员表示,如果少给了顾客钱,银行会纠正的,但要视情况而定。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周兴武认为,银行给客户的卡上多打了钱,因为这钱不是客户通过合法途径得到的,属“非法得利”,银行可以根据《民法通则》上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将多打在客户卡上的钱追回。同时,银行“钱票当面点验清离柜概不负责任”的提示在法律上属于“店堂告示”,如果客户在离开银行后发现钱数错误,而又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银行错了,客户可以向银行要求纠正返还。实习记者卿荣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