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以身殉职的福建南平市反贪局原副局长赵必铭“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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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3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福州12月7日电(记者郑良)1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福建南平市召开会议,追授以身殉职的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赵必铭“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赵必铭,1993年起从事检察工作,历任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03年底起任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组织指挥和协调查办职务犯罪124件126人。20
在当天的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洪祥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赵必铭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在“决定”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学习赵必铭同志牢记宗旨、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信念;学习他无私无畏、秉公执法、不懈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崇高精神;学习他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学习他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向赵必铭的妻子颁发“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奖章、荣誉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