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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首为卖猪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41 金羊网-新快报

  中山法院强制执行变卖猪只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通讯员丘源源刘洪群)昨日上午,中山小榄镇联丰社区一个临时养猪场内,中山市菊城公证处的两名公证员一边对10多名工人将猪只逐一搬上车的过程进行监督并拍照,一边清点猪只数量并记录在案。原来,他们是为中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拆猪舍、变卖猪只做公证。

  因刘某等人不按期退还租赁地,又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中山市人民法院应原告的申请,于12月7日上午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拆除刘某等人在租赁地上搭建的猪舍、变卖猪舍里圈养的猪只。

  据介绍,这宗证据保全公证,成为中山公证史上首宗为强制执行清理养猪场、变卖猪只做公证的案件。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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