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行开创银证新模式 力推专业管理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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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9:56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驻北京记者 黎政祥):2004年中国证监会推行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之初,建设银行就成为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第一家试点银行。建设银行以南方证券公司(现名称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银行存管业务启动为标志,在系统开发和市场推广等方面一直处于行业内领先地位。 新的《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
据了解,建行“鑫存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负责证券投资者证券交易委托、证券账户管理以及根据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结算数据计算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数据;建设银行负责证券投资者保证金账户的管理、交收、转账、现金存取以及与证券登记公司之间的资金交收等。建行“鑫存管”业务将原来证券公司与证券登记公司之间的资金清算加入了银行监管,建立起证券交易资金安全运作的长效机制,是建设银行推出的满足各方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的创新产品。建行“鑫存管”业务运行2年以来,历经了证券市场和证券投资者变动的考验,通过多次的升级改造工作,已经成为功能完善、系统稳定,并且得到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者一致认可的替代传统银证转账、银证通的首选产品。 据了解,全国共有12家证券公司,其中北京地区的8家证券公司的18家证券营业部,已经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了建行“鑫存管”业务,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的城区营业网点或郊区支行营业部柜台都配备了专业人员,在营业网点规模和人员规模上,保证了客户办理建行“鑫存管”业务的方便和快捷。证券投资者具体办理建行“鑫存管”业务时,只需先到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营业部客户号(原资金账户)并签订《证券代理业务协议书》(三方),然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证券代理业务协议书》(原件)到任何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城区营业网点或郊区支行营业部柜台办理即可。证券投资者为办理建行“鑫存管”业务而需要开立新的储蓄卡时,可免除新开储蓄卡首年年费,同时不再收取证券投资者的任何其他费用。 证券投资者签约建行“鑫存管”业务后,可以通过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城区营业网点、郊区支行营业部柜台和电话银行进行证券交易保证金的银证划转和查询,同时可以继续享受证券公司提供的投资服务和建行银行提供的各种综合理财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