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凭据说不明 台“审计部”或再赴“府”方查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0:04 中国台湾网 | |||||||||
中新网12月8日电 台“审计部”查核“总统府”2005年度“国务机要费”时,有高达2407万元(新台币,下同)“总统府”以机密为由未提供查核。经“审计部”去函要求说明, “总统府”日前函覆,但据了解,“府方”并没有提供原始支出凭据,很多部分说明也不够明确,“审计部”不排除再度前往“总统府”查帐。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李南阳7日响应说,就他向会
“行政院主计长”许璋瑶指出,以惯例来看,“国务机要费”部分经费视同“特别费”处理,其中“机密费”部分是以领据结报,款项汇到专户控管支出,好像“特别费”的一半以领据结报,同样是汇到到“首长”专户。 许璋瑶的说法明显和“审计部”不同。“审计部”依据“国务机要费支出程序作业规定”,内容提及“国务机要费”的原始凭证,要依相关法规由专人保管,涉及“机密费”部分,由“总统秘书室”指派专人比照办理。因此,“审计部”强调,这笔经费若要核销,“全部都要单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