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规矩最高罚款一万 南京拟立法管理合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00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合同中将不得再注明“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方”了,条款中包含“霸王”内容的合同,工商部门将责令限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将被处一万元罚款。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法制办获悉,为规范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南京市制定了《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记者了解到,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时常给一些单位或个人带来经济或其他利益的损
《办法》中还规定,凡是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提供合同的一方都要在该合同使用时30天内,将合同文本备案。另外,如果经审查发现合同格式条款违反了规定,工商部门需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如果申请方对修改意见存有异议的,可在10天里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要求。另外,如果“霸王合同”依然不改,可由工商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