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专访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邓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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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37 燕赵都市报 | |||||||||
记者:年关将至,追讨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直在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着。请您谈一下2006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总体情况。 邓队长:今年1月份到11月份,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先后开展了“追讨农民工工资、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年度书面审查、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特殊
记者:又到了年末,目前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邓队长:从我市的解决拖欠情况来看,国企好于私营和个体,规模较大企业好于小型企业,建筑行业拖欠问题仍较为突出。 记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兄弟在进城务工时应注意什么,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做? 邓队长:一是到用人单位务工时,要具体了解清楚给“谁”打工,也就是具有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在我们受理投诉举报案时,在询问过程中有好多劳动者不知道他所打工的用人单位。只知道分包人的姓名(没有主体资格),甚至只知道班组长是谁。这样的投诉给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二是要到有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务工,并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具体约定好工作时间、工作量以及工资支付标准,以免出现争议。 三是万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事实劳动关系时,要保存好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 同时,在出现拖欠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对因一事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有困难的,可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记者: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邓队长:近年来,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问题十分突出,有些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并投诉到我支队后,由于用人单位不承认与之有劳动关系,而投诉者又提不出相应的证据,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 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和所有用人单位,双方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并到劳动部门签证。如果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直接提出要求,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本报记者:刘超采访整理) 唐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市支队7786186 路南区7728667路北区7215327 开平区3363040丰润区5183823 古冶区3251254丰南区8101344 滦县7123107滦南县7802507 乐亭县4618372玉田县6163716 遵化市6681150迁西县5685189 迁安市7639205唐海县13780500828-6655 芦台管理区022-69388315 汉沽开发区022-69213364 高新工业园区3196183 南堡开发区5656827 海港开发区2913392 曹妃甸工业区8820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