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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出差费用上调 副部级每人每天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 将于200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其中,副部长及相当职务的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另外,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央级差旅费住宿费上限提高到每人每天:副部长级60
0元,司局级300元,处级以下150元,具体到每个城市将随政府采购结果产生不同的开支标准上限;伙食补助费提高到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提高到每人每天30元。会议费综合定额提高到每人每天:一类会议400元,二类会议300元,三类会议260元。另外,新的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出差、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出差人员须到定点饭店住宿;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尽量使用单位内部的宾馆、会议室和车辆,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必须到定点饭店召开。

  此外,《办法》还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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