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强险打折卖 4%上限变下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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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41 CCTV《第一时间》 | |||||||||
按照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这个费用是全国统一的,然 而记者在北京调查发现,在不少地方买交强险居然能够打折。 按照有关规定,家庭六座以下的客车,第一年“交强险”的保费是1050元,价格全国统一,不允许打折。“交强 险”代售点的手续费不能超过保费的4%,也就是说代销点每张
照这个做法,代理点不光要把42元的代理费都优惠给了消费者,自己还要再贴上十几块甚至几十块,这不是赔本的 买卖吗?业内人士透露,这是某些保险公司为了多做业务,把支付给业务人员的手续费提高到5%、6%,甚至更高。而业务 人员就把自己的回扣部分让利给投保者,所以就出现了交强险事实上的“打折”和“贱卖”。 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购买车险产品时,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只盯在价格上,只看折扣的多少,而忽视了保险公 司的服务质量,留下“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