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乱罚乱摊派在媒体曝光 哈市开展涉企“三乱”收费检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1:4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检查范围包括,哈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2005年以来发生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的涉企收费,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本报7日讯为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
据了解,涉企收费检查内容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增加收费频次、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本次检查从即日开始,到本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明年1月1日哈市组织启动重点检查,按照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对全市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进行适时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企乱收费行为除责令公告退还外,还要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乱收费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