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区管不好 可把物业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3:0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2月7日讯(记者 赵志斌 通讯员 韩博 张军生)今后,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产生的问题有“婆婆”来管了,淄博市物业管理将纳入法制化轨道。今天上午,在淄博市第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上通过了《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审议稿)》(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办法》),并将于近期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本报从今年9月,就一直关注《物业管理办法》,并把读者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
淄博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反馈,在制定《物业管理办法》时,部分“金点子”被政府采纳。

  “目前,淄博市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项目有459个,其中住宅项目242个,管理面积2161.8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771.34万平方米,管理住户15.35万户,约有53万人受益,物业管理企业已经发展到186家,从业人员近万人。但是有的物业管理不规范,物业企业只收费不管理或者管理不到位;物业管理区域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没有发挥作用;开发建设单位自建自管,或者移交的物业不齐全、配套设施不达标……”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淄博的物业管理迅速发展,目前已经形成规模。而现在在物业管理中的很多问题却损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淄博市酝酿出台了《物业管理办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