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最高 可额外奖励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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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3:15 法制晚报 | |||||||||
见义勇为者最高 可额外奖励2万元 新华社天津12月8日电(记者 刘元旭)天津市公安局日前向社会公布了《见义勇为人员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协助破获案件奖励标准》,见义勇为者最高可额外获得奖金20000元。
这个奖励标准规定,凡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者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并依法获得《天津市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书》的人员,均可获得1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 这个奖励标准同时规定,所有的奖励不冲抵根据《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申报的荣誉称号奖励,以及获得荣誉称号时颁发的奖励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