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叫板养路费 终审判收费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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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3:16 法制晚报 | |||||||||
律师叫板养路费 终审判收费合法 法院首次回答养路费疑问 本报讯 据《东方早报》报道,备受关注的常州律师较真养路费违法征收案日前终审,法院判决公路管理部门征收养路费的行为合乎法律。据悉,这是国内法院首次以判决的方
常州市中院在本月6日终审判决时认为,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向国家交纳公路养护费用,这是相关公路法律、法规的立法本意。同时,在燃油税未开征的情况下,国务院发文继续征收养路费,符合《公路法》立法本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