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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超市卖花炮必须在安全距离内建零售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3:56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汪红)今天上午,记者从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今年本市烟花爆竹零售将力保主渠道。到目前为止,全市拟新增的花炮销售网点已达300个,其中,城八区拟增50个花炮销售点。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本市烟花爆竹零售主体将实施多样化,将引入大型连锁企业设立临时销售网点。

  今年本市首次将搭建零售棚写入相关法规。超市如果想卖花炮,必须在安全距离内搭建零售棚。

  这位负责人强调,搭建零售棚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是零售棚必须实行专店专柜销售;二是零售棚应符合防火要求,根据面积限量存放花炮。且当零售棚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时,必须与周边保持6米以上的防火安全距离。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各区县正在陆续拟定销售网点,截止到今天上午,全市拟新增花炮销售网点数量已达300个,其中,城八区拟增50个销售点。

  西城区:同等条件下先批超市连锁

  今年西城区将鼓励超市连锁销售烟花爆竹。

  据介绍,超市在经营管理上相对完善,所以在同样符合本市相关条件时,优先许可超市。

  超市必须保证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且与周边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要求。

  朝阳区:三大主渠道网点优先受理

  记者上午从朝阳区安监局获悉,今年该区将三个主渠道网点优先受理。

  一是商务局旗下的京客隆超市的商业连锁网点,预计今年将批准18家;二是市供销社的直销点,预计将批准31家;三是每个街道和乡镇指定的可存放500箱以上花炮的大型销售网点,预计将有43个。

  据悉,朝阳区明年花炮销售网点数将在190个左右。文/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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