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长狠批交警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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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6:25 北京晚报 | |||||||||
本报广州专讯“北京、上海的交通比广州堵,但广州交通秩序比较乱……”世界五百强企业直接向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提出意见。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广州市长张广宁实地调研后对广州交警提出严肃批评。广州交警立下军令状:3个月明显改善广州交通秩序。 三次守点失败撤中队长
广州首次在交通秩序管理中提出责任区概念,并把工作责任逐级分解,层层分包。其中,“守点”中队长若没有及时疏导分流车辆导致拥堵的,将追究中队长责任,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责令检讨、全支队通报批评,第三次撤职!而对消极应付工作、没有完成任务的民警,将送去培训,仍然没有改观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见违不纠倒查大队长责任 为了加强督查和奖勤罚懒,交警支队特别成立检查督导组,每周通报一次,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奖惩处理。3个月之后,管理效果明显好转的片区承包中队、民警兑现奖励,表扬、申报立功、提拔任用;3个月之后管理效果没有好转甚至下降的大队,或出现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实行责任倒查,直接追究大队长和政委的责任。 用足罚款手段震慑违法行为 此次交通整治工作,还首次提出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强势管理”。该罚款的、该记分的、该吊销证件的、该行政拘留的,决不姑息迁就。各责任区民警,要用“眼睛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的工作态度,对违法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执罚一辆,绝不放过、绝不留情、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在用足罚款、暂扣、吊销、拘留、记分等管理手段的同时,各大队的警牌汽车每天都要出到路面流动抓拍机动车随意变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警用摩托车巡逻动态纠违力度,发现实线变线、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用喊话器纠正并追截处罚,通过各种手段有效震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刘敬军称,强势管理之下,“我坚信,在不久的将来,不仅本地司机,还有外地司机,进入广州辖区都会规规矩矩,不敢违法了,广州的交通秩序必将有明显的改善。”何雪华D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