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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律师起诉养路费违法征收案终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6:25 北京晚报

  本报常州专讯备受关注的常州律师较真养路费违法征收案日前终审,法院判决公路管理部门征收养路费的行为合乎法律,驳回了原告的上诉。据悉,这是国内法院首次以判决的方式回答了公众“养路费征收是否违法”的疑问。

  常州市中院在终审判决时认为,不管是缴纳养路费还是纳税,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向国家交纳公路养护费用,这是相关公路法律、法规的立法本意。同时,在燃
油税未开征的情况下,国务院发文继续征收养路费,符合《公路法》立法本意,“不违反法律,符合我国目前征收公路养护费用的实际情况”。李克诚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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