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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12万员工可由单位代报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7:05 深圳晚报

      年收12万员工可由单位代报税    

      纳税人应记录自己的每项收入,未按时申报最高罚款1万元

      

      据新快报报道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除了自己申报个税外,也可以委托用人单位代理申报。7日上午,广东省地税局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就广东贯彻实施国家税务总局11月6日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明确。

      可委托单位或中介代报

      广东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考虑到个税政策性强,计算复杂,一些纳税人难以准确自行办理申报事宜,因此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办。比如说,员工可以委托工作单位的财务部门代为申报,但纳税人自己必须在申报表上签名,并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准确。

      据悉,广东省将主要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相关的网络申报系统将在近期开通。同时,纳税人也可从广东地税门户网站上(http://www.gdltax.gov.cn)下载个税申报表。

      纳税人有义务记录每项收入

      由于城市居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有不少人并不清楚自己的年所得是否达到12万元,因此也就可能不知道是否该自行申报。对此,广东省地税局表示,纳税人应该自己记录个人的每项收入,以方便年终申报。

      部分人可能会收到申报提醒

      广东省地税局还表示,对于那些已经在税务机关建立了个人档案的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也会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通过适当方式提醒纳税人办理自行申报。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税务机关也不可能对每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予以提醒。因此,符合自行申报条件的纳税人不管有没有收到提醒,都必须及时办理申报。

     年终申报并非再次纳税

      广东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个人所得税年终自行申报的目的是加强个税征管,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并非再次纳税。因此,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缴纳个税,以及代扣代缴单位是否已经为其进行了个税明细申报,都应该在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未按时申报最高罚款1万

      《办法》)规定,当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纳税人,除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必须在次年3月31日前自主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办法》明确,如果年所得超12万元的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办理申报,将要负法律责任,而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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