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禁用物质增至1200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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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7:05 深圳晚报 | |||||||||
化妆品禁用物质增至1200种 “全效”、“抑菌”等将被列入禁止标注用语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在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日化商会联合主办的“广东日化本土品牌圆桌会议”上,有关专家透露,新版《化妆品卫生法规》预计本月底正式公布,新标准对于化妆品的禁用物质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同时,《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也在本月底截止征求意见。 据相关人士透露,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更细更严格,最明显的表现是在禁用物质的规定上,2002年版中规定化妆品中禁用的化学物质有412种,而2006年版增加至1200多种。 另一受关注的化妆品新规定就是《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据了解,目前市面上有不少化妆品品牌都会使用“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等名义为产品作宣传,但到《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正式出台后,这样的宣传名义将被禁止。另外,类似“高效”、“全效”、“破坏黑色素细胞”、“消除自由基”、“抑菌”、“改善内分泌”等化妆品常用的宣传字句或词语都被列入了“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用语”之中。(邓雪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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