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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确定30件商业贿赂案件为首批督办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8:35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记者田雨)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确定30件重大、典型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作为第一批督办案件,并于近日下发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督办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确定第一批督办案件,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后,最高人民法院及时下发通知,全面安排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突出对商业贿赂“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犯罪案件的审判,并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件,加大督办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督办案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案件督办工作。对处在侦查、起诉阶段的督办案件,也要及时了解有关案件进展情况。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督办、指导工作,严格依法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对督办和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必要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督办案件审判情况要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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