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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划定城市"绿线" 绿地规划不再纸上谈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8:5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昆明12月8日消息(记者陈鸿燕)从今天开始,昆明市全面推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今后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与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据介绍,所谓绿线,是指城市中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各类绿化用地涵盖了城市所有绿地类型,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绿线的法律效力等
同于建筑、道路的“红线”和水体的“蓝线”、文物古迹的“紫线”。国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昆明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试行)》主要是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控制好绿化用地,包括明确划定已建成的和预留的绿化用地范围。绿线一经确定,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更改。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绿地建设。《规定(试行)》禁止:在城市绿线范围内,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攀折、损毁植物;擅自搭建房屋、广告牌等建筑物或构筑物;擅自排放污水、堆放杂物;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绿地、植被、绿化设施。如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审批建设项目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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