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乘摩托要被罚款二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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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0:1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李沧交警大队获悉,10月1日至今,李沧交警启动预防交通事故“决战70天”行动,已查扣了1000多辆摩托车,查扣原因多为无牌无证、不携带证件上路、不参加车辆审验等。今后我市交警部门将重点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20元处罚,驾驶人不戴头盔的,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姜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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