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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当庭否认患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1:30 北京晨报

  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昨日二审,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备受关注的邱兴华特大杀人案二审8日上午在陕西省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二审辩论的焦点是邱兴华的杀人动机和他是否患有精神病。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被指制造“淫乱”假像

  辩护律师张桦认为,邱兴华是因为熊万成和其妻子“淫乱”而产生杀人动机的。但公诉人驳斥了这一观点,公诉人据证称,邱兴华在杀人后故意将一具女尸扒光,移尸至别的房子,就是为了给“淫乱”制造假像。公诉人还举证称,邱兴华在作案前一次与妻子从铁瓦殿下山时,遇见一熟人,对此人说山上的道士不让他搬刻有先人姓氏的碑,要杀了这些人,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邱兴华不是为“淫乱”杀人。

  邱有“翻供”的企图

  9时33分,二审主审法官省高院刑事一庭副庭长景万宗介绍合议庭成员后,法庭调查开始。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邱兴华表情也极其木然平静。在法庭陈述时,对被他杀害的那名12岁的孩子,邱兴华的说法与一审不同,他在法庭陈述时,表示自己曾让孩子走的,是孩子自己不走的,并与其父亲一起反抗,才被自己杀了。公诉人当即驳斥了他的“翻供”的企图,询问他为何一审时不说?他回答说:当时认为人也杀了,案子也做了,就无所谓了,何况这部分一审没有提到。

  邱家三代有精神病史?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如果邱兴华被认定患有精神疾病,应该免于刑事处罚。律师张桦提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后,向法庭提供了两个证据,一个是邱兴华妻子何冉凤提供的邱兴华有家族精神病史的证明;另一份是其村委会支书阮某出据的邱兴华家族有精神病史的证明。公诉方认为,这些证明不具备刑事材料所应具备的,来源不可靠。阮某在案发后曾提供的口供中称邱兴华是个很聪明很正常的人,但现在却又出示这样一份证明,前后供词有矛盾,不应该作为证据。对于何冉凤提供的证明,公诉方认为不是通过司法机关提交且没有相关医院的证明。

  法庭上,邱兴华否认了自己有精神病,对此,法庭没有表态。最后邱兴华再次向死者家属道歉。

  图为庭审结束后,邱兴华神情黯然。《西安晚报》供图

  综合新华社、《三秦都市报》消息

  新闻链接

  邱兴华一审被判死刑

  2006年10月19日,邱兴华杀人案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邱兴华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故依法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判决后,邱兴华以对杀人动机的异议提起上诉。

  

邱兴华当庭否认患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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