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律师当庭提请精神病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2: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律师当庭提请精神病鉴定

  二审法庭上的邱兴华。

  备受关注的邱兴华案二审于12月8日上午9点30分在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二审围绕杀人动机和是否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展开。11点30分,二审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宣
判时将附带决定是否进行司法精神鉴定。

  邱兴华特大杀人案8日上午在陕西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二审。11时30分,庭审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邱兴华:案发前常头痛,否认自己有精神病

  与一审时一样,邱兴华随身准备了10张左右的“稿子”,用于回答法庭的提问。但当他要拿出“辩护词”时,审判长却制止了邱兴华,只是让邱兴华自己说,不要照着念。邱兴华说了几句话后,称自己说不了,不说了。

  庭审结束后,法庭给了媒体5分钟的采访时间,在回答记者提出的“是否认为自己有精神病”时,邱兴华称自己在作案前的一段时间常常头痛,但觉得自己没有精神病。

  记者从陕西省高院得到的消息称,省高院会在10天左右的时间里再次开庭,其间将由合议庭审议,审委会通过,再行判决。

  公诉方:邱兴华故意制造“淫乱”假象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邱兴华的杀人动机进行了激辩,辩护律师张桦认为,邱兴华在铁瓦殿杀人后,用鸡血写下了“古仙地不淫乱违者杀”的字据,这就证明邱兴华是因为熊万成和其妻子“淫乱”而产生杀人动机。但公诉人随后驳斥了这一观点,公诉人称,邱兴华在杀人后故意将一具女尸扒光,移尸至别的房子,就是为了给“不淫乱”制造假象。同时公诉人还举证称,邱兴华在作案前有一次与妻子从铁瓦殿下山时,遇见一熟人,对此人说山上的道士不让他搬动有先人姓氏的碑,要杀了这些人,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邱兴华不是为“淫乱”杀人。

  律师:提请精神病司法鉴定

  公诉人认为,邱兴华在案发前后的一系列行为表明其是个正常人,应该负完全刑事责任,而辩护律师张桦则通过邱兴华的几个不合理行为想要证明邱兴华是精神病人,并向法庭提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法庭对此并未表态。

  据邱兴华案的一审辩护律师张勇介绍,在一审开庭前夕,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为邱兴华提供了两套测试题,邱兴华按要求做了两套题。据了解,经过对两套测试题分析,李玫瑾认为邱兴华属“变态人格”而不是“精神病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专家断定邱兴华有精神病

  上书要求枪下留人

  审判前夕,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积极准备材料,试图向法庭证明丈夫有精神病。与此同时,一直关注此案的著名精神病专家刘锡伟,在断定邱有精神病的前提下,7日紧急上书有关部门,要求“枪下留人”。

  邱妻:“这个家族有精神疾病史”

  7日,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将有关材料转交给律师,以证明丈夫有精神病。

  “因为这个家族有精神疾病史。”何冉凤告诉记者,何氏家族先后出过4个“疯子”。其中,邱兴华的母亲何世春就是一个典型的“疯子”,平时疯疯癫癫,特别到中年后脾气变得莫名其妙,常常无缘无故地生气骂人。而何世春的母亲霍氏,即邱兴华的外婆也是个“疯子”。

  刘锡伟:邱兴华有严重精神疾病

  一直不停地奔走,希望给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江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教授刘锡伟,7日得知邱兴华即将二审后,紧急上书有关部门要求“枪下留人”。

  刘锡伟教授透露,上书理由就是他断定邱兴华患有精神疾病,目的是希望有关部门能敦促陕西省高院在二审期间对其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否则将造成冤假错案。”刘坚定地说。

  刘认定邱有精神疾病的依据是,“从邱犯罪的特点和表现出的症状分析,他就是典型的精神病人杀人案例,完全按照我发明的精神病人杀人时表现出的‘返祖兽性化症状群’理论在演绎。”刘解释说,“返祖兽性化症状群”理论的一个特点就是残酷杀人、剩余杀人、滥杀无辜,这与邱在铁瓦殿连杀10人,后逃跑在湖北无辜致1人死亡非常吻合。这一理论的另一特点是非血统妄想、妒忌妄想、被害妄想,这些特点同样体现在邱兴华身上,案发前他怀疑老婆有外遇、女儿不是他亲生、老婆与道长偷情等。

  ◆新闻回放

  7月15日凌晨,陕西省汉阴县发生一起罕见的恶性凶杀案,10名群众在汉阴县铁瓦殿道观被刀斧砍死。7月20日至8月1日间,嫌犯邱兴华逃至湖北省随州市,为抢钱杀死1人,重伤2人,轻伤1人。8月19日,邱兴华落网。10月19日,邱兴华一审被判死刑。

  本版综合《华商报》、《新闻晨报》报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