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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终止刘志华和张文中人大代表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2:1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称,平谷区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刘志华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同时,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北京物美集团原董事长张文中提出的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志华、张文中的代表资格被终
止。

  此外,辛尚民被任命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孟祥被免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杨克被免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另据悉,《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前者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刘志华简历

  1949年4月生,辽宁盘锦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6年6月11日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

  曾任北京市劳动局工资处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兼工资一处处长,市劳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劳动部工资所副所长、综合计划司副司长、计划与工资司司长,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兼市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刘志华是中共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资料源于《首都之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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