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玛丽”家属告警方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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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2:1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昨天,“超级玛丽”演唱组合的家属状告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警9小时不救人,致使组合成员罗惊死亡、韩萱痴呆的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此案中,家属索赔1660万元,是北京历史上赔偿金额最大的民告官案件,此案从上午9点一直审理到下午3点才休庭。 上午9点,从武汉来京的罗惊父母和韩萱父亲、律师张起淮以及两名证人一同出庭。
两名朝阳分局的警察作为代理人出庭。警方最主要的辩解是,他们认为当时无法确认房间内是否存在危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法确认房内人员是否处于危险之中以及无法确认房内是否有人时,民警不能贸然进屋。警方还说,当天潘家园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并未延误出警时间,及时赶到了现场。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警方出具了报警人对刘然和房东的询问笔录。警方说,证据显示报警人刘然当时曾说,对于房内是否有危险并不确定。房主也说,罗惊和韩萱两人经常不回来,屋里可能没人。 家属们提出警方的证据是事后取证,并质疑警方的多份证据是伪证。证人刘然也出庭作证,指出警方向法庭提供出具的口供是经过篡改的,其中“不确定是否有危险”是警方后添加上去的。刘然说,他曾多次肯定地表示了他认为房内的两个朋友出事了,这与“不确定是否有危险”是矛盾的,自己不会这么说。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案件回放 “超级玛丽”组合由19岁的罗惊和20岁的韩萱组成。今年3月2日,罗惊和韩萱在租住地潘家园松榆东里煤气中毒,后罗惊去世,韩萱痴呆。她们的家长称,警方在报案后的第9个小时才强行打开租住屋的大门,延误了抢救时间。因此,家属状告朝阳分局不作为,分别要求赔偿360万元(韩萱家属)和1300余万元。此外,家属还将“超级玛丽”的房东诉至市二中院。 记者:孙思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