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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原副局长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2:1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本报11月25日曾报道北京市地震局原副局长杜甫来,因涉嫌以修缮牛栏山地震台的名义贪污公款30万,在市一中院受审一案。昨天此案有了新进展———该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杜甫来有期徒刑11年。

  昨天上午,法院认定,杜甫来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宣判后,杜甫来没有立即表示是否上诉。

  判决认定,2001年12月,利用担任市地震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杜甫来与挂靠在北京金通远建工程公司的个体经营者付朝俊签订了虚假合同,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骗取市地震局的公款30万元。

  据悉,此案开庭时,杜甫来不肯认罪,将责任全部推到了上级领导身上。他表示,中国地震局的一位副局长授意他用这30万给副局长装修房子。由于30万元必须在年底前花完,他便找到个体装修户付朝俊,以修缮顺义牛栏山地震台的名义,将30万元划入付的账户。这笔钱目前还在付朝俊手中。

  但中国地震局赵副局长和付朝俊的证言都反驳了杜甫来的说法。赵副局长表示,局里确实曾考虑给6位副局长装修住房,但由于没有找到相关成文规定,在计划下达前就决定不办了。付朝俊则证实,30万元到账后,他马上按照杜甫来的指示,将30万兑换成现金,分3次交给了杜甫来。

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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