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法定继承房产不征契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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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3:10 重庆商报 | |||||||||
据羊城晚报报道 “房产继承要不要征契税”一度闹得沸沸扬扬。昨天,记者从财政部门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方面日前发函明确,关于“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的规定,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 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当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对这个文件的解读———为防止房屋买卖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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