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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传销提供场地 要遭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4: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张魁勇)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12月至明年5月,我市将在中心城区、各郊区(市)县城区及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地区,严打以各种名义组织的传销培训、产品推介、保健咨询、厂家直销、网络营销等传销活动。

  这一方案明确,将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
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对打着“武汉新田”“深圳文斌”“美国远程教育”“美国互联网基金”“美国全球通讯”等任何旗号的非法营销活动将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及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等行为,均在严打范围。 严打行动将对传销窝点进行清理和取缔,对用于传销的财物依法扣留;对为传销人员提供场所的房屋出租户、为传销培训或集会提供场地的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都将进行查处。据悉,我市还将实行奖励举报和查案有功人员等制度。

  今年12月至明年5月,为我市严打传销的集中行动阶段,各区(市)县政府将对所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普查。对传销组织头目交由工商、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传销痴迷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劝其返回原籍。对在传销活动中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组织人员或传销头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年6月至8月,我市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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