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级双拥模范城”晋城市:公交车向残疾军人关上免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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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5:26 山西新闻网 | |||||||||
山西晚报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李吉毅)国家明文规定残疾军人凭证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然而多年来,在“省级双拥模范城”晋城市,能像老年人那样免费乘坐公交车,对残疾军人来说却是一种奢望。 最近,晋城市几名残疾军人通过本报热线进行投诉,他们虽然手中持有《残疾军人证》,却在免费乘坐晋城市区公交车时遭拒。今天上午,记者在晋城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
据了解,早在1998年9月15日,晋城市委、市政府就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铁路、公路客运对军人优先售票,并按规定给予革命伤残军人减免票价优惠”。200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4条规定: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然而,在晋城市民政局与公交公司协调过程中,该公司却要求民政部门向市政府打报告,等政府正式批准后方可执行。 记者随后见到晋城市公交公司一位负责人。他坦言“低收入,高成本,企业负担加重”,是公交公司难以对伤残军人实行免票的重要原因。据他说,该公司曾发生过免费乘车的老年人因磕碰而引发赔偿问题。残疾军人在乘坐公交车时也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如产生赔偿费用,对于公交企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对于晋城市公交公司的说法,民政部门难以苟同。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是国家规定,这项规定在其他城市均已实行,晋城市区客运站也对残疾军人施行票价减半优惠,为何单单公交车要对残疾军人关上免票大门呢? 据了解,晋城市早已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现有残疾军人四千余人,其中城区的约占1/4。 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