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班生签保证书 迟到旷课要退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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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6:2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俞刚江小红)“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违反其中一条,学校可以停止我在八中的借读。”西安市第八中学给从外校转来的42名学生每人发了一份保证书,让学生及家长签字。保证书约定:插班生只要违反保证书四条规定中的任意一条规定,学校就可让学生退学。 昨日,学校专门为42名插班生举行了一天的思想道德教育学习,插班生们对此举都
一位刘姓学生家长认为:“学校的初衷肯定是好的,做为家长,我们也支持他们把孩子管严点,但如果违反一两次校纪校规就让插班生退学,那就有些不太公平了。” 八中副校长张同昌说,本学期八中初二年级共转来了43名插班生。“这些人大多是被原学校除名或学习成绩、自我约束能力较差的。”不久前在学校发生的一起恶性打架事件就是由一名插班生直接导致的,当事学生已被开除,事发后,学校向其余的42名插班生下了保证书,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并要求学生、家长和介绍人在保证书上签字。这样做也是为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大多数学生的利益。 “学校要求学生严格一些我们是支持的,但一定要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一视同仁。”碑林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该校让插班生签保证书的做法有点欠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