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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现场捉“肇事”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6:2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杨明)本报报道了“西安王女士在高山流水别墅区做保姆被恶狗咬成重伤”一事后,昨日,西安市公安局限犬办和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限犬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咬人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将“肇事”狗没收,对狗的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近期内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受害保姆王女士表示,将会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

  昨日上午10时许,联合调查组首先来到长安区东大镇罗汉洞村一党姓农户家,没收
了由这位农户代养的“肇事狗”。仅用了5分钟就将其拿下,长安分局限犬办民警给代养人出示了没收单。随后调查组又来到高山流水别墅区狗主人张先生家,让他对狗进行指认,当着民警的面,张先生承认这只狗是他喂养了6年的“斗狗”(一大型犬种名称),事发前一直没有办理狗证,对于今年6月15日将王女士咬伤一事,他没有提出异议。随后,调查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由于民事赔偿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所以没有协调成功。长安分局限犬办姓张的民警表示,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养狗主人违反了15条、20条规定,将处于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目前,王女士已经接受了陕西省妇联维权部的法律援助,择日将向法院起诉。

  连日来,一些市民纷纷打来电话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别墅区的养犬管理。对此,长安分局限犬办负责人说,主要因为这些别墅区位置偏僻、常住人口比较少,加上限犬办的警力有限,忽视了对上述地区的监管,下一步他们会去别墅区对养犬情况进行摸底,同时召集物业公司发放限制养犬通告,针对别墅区离城区远、不方便办理养狗手续的情况,进行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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