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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报案 派出所必须立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6:27 华商网-华商报

  

假币报案 派出所必须立案(图)

  民警正对假币拍照取证本报记者王黎莉摄

  本报连续报道的老人提取退休金发现假币事件,引起西安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昨晚7时许,西安市公安局下发文件,决定由市局副局长王安群挂帅成立专门机构,从12月中
旬到明年1月,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假币专项行动。

  针对个别派出所没有受理老人持百元假币报案的事情,市局要求,无论假币面值多少,只要市民来报案,包括派出所在内的各基层公安机关应立案调查,不准推诿,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专题会议研究

  老人遭遇假币事件

  本报连续报道的老人提取退休金遭遇假币事件引起西安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对此情况,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吴金彪与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安群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

  王安群说,针对制造、运输、贩卖、持有假币等违法犯罪活动,西安市公安局始终采取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曾在近年一次性打掉了假币制贩黑窝点,缴获假币33万元。近几年来,他们打击处理了一批假币违法犯罪分子,西安市假币案件明显比往年少了许多。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胡伟田介绍说,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伪造货币;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等等行为,均可构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构成此罪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全市范围内

  将打响“反假币”战

  针对近期发生的老人提取退休金发现假币事件,西安市公安局决定,在12月中旬开始至明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方面严厉打击制造、运输、贩卖、持有、使用假币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警方与有关部门联手,在全市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大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部门)进行专项整顿治理工作,遏止金融机构发生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假币违法犯罪的可能。

  昨晚7时许,西安市公安局抽调经侦支队、经保支队、刑侦局、治安管理局、法制处等单位,组成集中整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此行动由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挂帅负责,小组成员由各分县局主管局长等人组成。

  西安市公安局同时要求各分县局,一旦有市民持假币报案的,不准出现推诿现象,各地基层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受理调查,涉案价值不够法律规定成立刑事案件的,以治安案件立案查处,构成刑事案件的严肃查处。一旦发现派出所或其他基层公安机关不受理不调查假币案件的,西安市公安局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本报记者程彬

  受骗老人报了案

  本报讯(记者杜俊岭王黎莉)从银行取了600多元退休金,7天后发现其中有500元假币。昨日,在记者和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王竹婵老人带着假币,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今年61岁的王竹婵带着残疾儿子靠着每月600元的退休金生活。据她回忆,11月21日她从农行昆明路支行沣惠北路分理处取出670元后,这些钱便一直在身上装着。王竹婵记得她第一次动用那6张百元钞票是在11月27日上午。那天家属院来了一对开着面包车卖大米的夫妇,她买了22斤米一共是33元。她从身上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卖大米的男子说不要缺角钱,让换一张。王竹婵重新取出一张,那人还是不要,直到第三张才收下了。王竹婵说,她当时并未多想,第二天便到附近的超市去买东西,付款时收银员告诉她钱有问题,她便把身上的500元都掏出来了,结果她身上所有的钱都被证实是假的。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刑侦副所长包明忠听完老人的叙述后指出,发现假钞后应及时报案,以便于警方调查取证。包明忠说,假币是否来自银行,目前还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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