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确定首批30件商业贿赂督办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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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6:39 北京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记者田雨)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确定30件重大、典型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作为第一批督办案件,并于近日下发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督办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确定第一批督办案件,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据介绍,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后,最高人民法院及时下发通知,全面安排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突出对商业贿赂“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犯罪案件的审判,并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件,加大督办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督办案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案件督办工作。对处在侦查、起诉阶段的督办案件,也要及时了解有关案件进展情况。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加强督办、指导工作,严格依法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