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提高农民养老金发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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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7: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12月8日电(记者王建威)记者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研制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今年年底前将进行试点,并准备逐步在全省推行,农民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将有所增加。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处长贾立春介绍说,参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个人年缴费标准为200元、400元、600元、800元
据介绍,新办法实施后,农民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将有所增加。以最低的个人年缴费标准200元为例,缴费满15年,每月可领取32.6元养老金,缴费满30年的,每月可领取13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