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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恶魔邱兴华:我没有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陕西汉阴邱兴华杀人案二审开庭,专家上书要求“枪下留人”

  备受关注的陕西汉阴邱兴华特大杀人案二审昨日上午在陕西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二审辩论的焦点是邱兴华的杀人动机和他是否患有精神病。经两个小时庭审,法庭决定择期宣判。在此前,一直关注此案的著名精神病专家刘锡伟紧急上书有关部门,要求“枪下留人”。

  专家:他肯定有精神疾病

  一直不停奔走、希望给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江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教授刘锡伟,得知邱兴华即将二审,紧急上书有关部门要求“枪下留人”。

  刘锡伟认定邱兴华有精神疾病的依据是,从他犯罪的特点和表现出的症状分析,他就是典型的精神病人杀人案例。一个特点就是残酷杀人、剩余杀人、滥杀无辜;另一特点是非血统妄想、妒忌妄想、被害妄想。表现在邱兴华身上就是,案发前他怀疑老婆有外遇、女儿不是他亲生、老婆与道长偷情等。

  公诉人:不存在精神问题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邱兴华多次到铁瓦店,杀人时先后顺序很清楚,因为怕暴露自己,杀人后将杀死的人用斧子再砍了一遍,后来多次重复自己的作案事实没有记忆模糊现象,当庭回答问题思维清晰,不存在精神问题,不应进行精神鉴定。邱在案发前后的一系列行为表明其行为完全正常,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律师:请求进行司法鉴定

  针对公诉方的指控,邱兴华的辩护律师认为,村委会开具的证明,说明邱兴华的外婆、母亲等3代有精神病史。律师认为杀人是邱兴华个人的事,但是社会也有责任,他搬家后处处受到排斥,精神上长时间压抑,才使得邱兴华变成了杀人恶魔。因此请求进行司法鉴定。

  邱兴华:我神志非常清楚

  邱兴华在法庭陈词中坚持认为,不满熊万成调戏妻子是他的杀人动机。他在自辩中依然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神志非常清楚。

  据新华社、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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