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农民工基本纳入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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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7:4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截至11月底,全省58.9万农民工参加医保 本报讯(记者陈露耘)到2008年底,我省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将基本参加医疗保险。这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展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提出的目标。截至11月底,该项行动已将全省58.9万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
按照规定,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有3种方式:一是随用人单位的城镇职工一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二是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三是按“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率为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2%左右,农民工在务工期间因病住院发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报销。 目前我省参加医保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和服务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