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严禁承包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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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7:52 潇湘晨报 | |||||||||
本报长沙讯学校食堂严禁承包经营。就餐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置2名或2名以上专职食堂卫生管理员。昨日,省卫生厅下发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卫生厅要求,学校食堂要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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