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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入室换锁当起“房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04 南京晨报

  晨报讯两小伙真是“聪明”,在南京率先打起空置房的主意,冒充“房主”收租。近日,白下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余亮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2.5万元。

  2004年12月、2005年7月,25岁的余亮均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刑。今年6月,手头窘迫的余亮又操起老本行。6月5日下午,余亮以交纳租房定金的方式拿到了白下区二条巷某室的钥匙,后化名陈磊在网络上发布出租房屋的信息。其间,余亮伪造了假身份证、假房产证,
安心等“鱼儿”上钩。6月9日,张某、薛某先后到二条巷看房子,事后共交纳2万元的押金和租金,全部落入余亮的口袋。余亮见不但收回了成本,还赚了不少,很是高兴,便拉上好朋友兵兵一起干。

  经过商量,他们觉得自己租房,然后当“二房东”骗人有点费事。他们注意到很多新小区虽然已经停止销售,但入住率并不高。他们就以看望朋友为名出没这些新小区,寻找合适的房子。6月下旬,他们在秦淮区某小区找到了目标。他们趁保安不注意,迅速翻窗进入室内,然后撬开房门把锁换掉。成功弄到房子,两人化名为“王伟”伪造了身份证、房产证。通过网络发布出租信息,很快就有租房人前来洽谈,他们顺利骗取3800元。

  事后,房主报警。7月8日,警方把余亮和兵兵抓获,当时两人正在另一小区“发财”。近日,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余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诉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白刑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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