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交卡公司1500万张公交卡收押金4.5亿称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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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公交“一卡通”,上海市民几乎人手一张。用户只要在卡内充值,坐公交车、乘地铁、打出租车、坐轮渡都能“潇洒一挥”。然而谁又能想到,“一卡通”背后的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却在“靠卡吃卡”,依靠垄断行业特有的“霸王条款”,收取远远超过发卡成本的高额押金。 目前在上海市场流通的公交“一卡通”约1500万张,每张卡收取押金30元,押金总
对此,上海公交卡公司的回答是:“一卡通”收取押金完全符合国际惯例。上海公益诉讼律师吴冬用了两个字来概括这一解释:荒唐。 更重要的问题是押金的利息归谁?公交卡公司能用“服务公共利益”的借口把利息用于运营吗?吴冬表示,民法有“孳息跟原物走”的原则,质押品的所有权仍属于质押人,其孳息也理所当然归质押人。“如果把利息作为运营资金,不就是做无本生意、不当得利吗?用户也应该成为股东才对啊!” 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院长张晖明教授也表示,任何企业都有投入产出,不要梦想“空手套白狼”。乘客每次乘公交、出租车刷卡消费时,被扣除的金额中有一部分是支付给交通卡公司的,这才是交通卡公司应得的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