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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定农民工伤亡赔偿享受城里人同样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21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吴光振 通讯员张伏峰 张伟)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获悉,我市已出台专项规定,加强对农民工的保护,生产经营单位要定额为他们交纳工伤保险费,使其伤亡赔偿享受与城市从业人员同样待遇。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经济赔偿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认真执行《武汉市工伤保险
实施办法》,及时为从业人员足额交纳保险费。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机构或事故责任主体必须向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支付赔偿金。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性保险,积极探索商业性保险机构服务安全生产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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