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丧命漏电开关 一审判决:获赔十四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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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徐玲玲报道:近日,天门市法院对该市石河镇一对老夫妻双双遭电击身亡一事做出一审判决。判决生产设备的电器厂和天门供电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吴家死亡补偿费、精神抚慰金等共14万余元。 去年8月25日凌晨2时许,石河镇71岁的老妇何某起床上卫生间时,踩着了接电视机的电线,由于电线破损,漏电开关又未跳闸断电,何某当即被电击倒地,随即上来救助的老
去年8月29日,吴家儿女找到石河供电营业所相关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测试;今年7月20日,天门法院邀请专家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发现漏电开关已坏。 法院认为: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以致于受害人在电视电源线受损触电的情况下,漏电开关未能起到保护作用,造成两受害人死亡,依法应由产品的生产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电力公司作为漏电开关的销售者,应与生产者共同承但责任。电力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因此,判决该电器厂和天门供电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吴家死亡补偿费、精神抚慰金等共146340.2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