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弱智儿子溺水迁怒他人 法院判定监护人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梅华峰 通讯员张黎辉报道:前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审结一起弱智儿溺水身亡案,判决监护人周某夫妇承担责任。

  今年8月27日下午2时许,曾都区随南某村胡某和吴某到稻田里清沟时,见邻居周某12岁的弱智儿子在池塘边玩耍。晚5时左右,两人收工回家路过堰堤,发现了一双凉鞋,以为是孩子玩丢了,便带回家交给周某。周某这才发现儿子不在家,四处寻找,后在堰塘中捞起
了已意外死亡的儿子。

  周某认为胡某和吴某应为儿子之死承担责任,将二人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胡某和吴某对周某之子无监护义务,且无证据证明其子之死与二人有关系;周某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在儿子既未成年又有严重智障的情况下,疏于看管。周某夫妇应对儿子意外死亡承担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