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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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8:47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北京讯国家发改委8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教职工工资最高不超过当地教育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2倍,当地教育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按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征求意见稿指出,教职工工资包括学校向教职工发放的工资、津贴、奖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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