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进入“禁区”将遭收容捕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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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12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8000张印有“严禁犬只入内”字样的警示招贴画,今起将在犬只禁遛区内陆续张贴。对在禁遛区出现的犬只,相关部门将采取捕杀或收容行动。 对犬只的强制免疫工作开展顺利。截至11月30日,我市已登记犬只5万余只,3万余只犬接受了免疫注射。
本月起,犬类专项整治活动进入强制收容和捕杀阶段,针对野犬、无主犬、违章犬、非免疫犬的强制收容和捕杀工作,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犬只禁遛区的范围为:风景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商场、广场、城市主次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 市犬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市民,不论是否办理过登记免疫手续,犬只只要进入禁遛区,都将被视为违章犬。犬只如伤人或扰民,除了强制收容捕杀犬只外,公安机关还将依据《治安处罚法》对犬主予以处罚。犬主携犬外出时,必须为犬只佩带犬链和免疫牌(证)。目前,犬只的收容捕杀重点为对野犬、无主犬和违章犬的查处,还没有办理免疫登记的犬主,应尽快为豢养的犬只申请登记免疫手续。(景明、实习生陈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