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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选民不能带手机进投票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18 台海网

  台海网台北12月9日上午电(特派记者 千寻虹)台北市第4届市长、第10届市议员选举今早8点开始投票。台北市民陆续前往各投票所投票。选民投票须带上新版身份证、私人印章以及投票通知单才能进行投票。

  投票通知单早已随同选举公报寄到选民手中。投票通知单上载明,选举人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违反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三万元以下
罚金。据了解,此条款是为防止贿选所设。

  选举公报上依抽签号次登有各候选人的相片、姓名、年龄、性别、党籍、职业、住址、学经历、政见。据选举公报上载明,本次台北市长候选人共有6位,市议员候选人则有2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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