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抢尸源致重病号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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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2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成都讯四川省民政厅日前对发生在南部县殡仪馆抢夺“尸源”致人死亡事件,进行了通报批评。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通报,2005年4月4日,南部县平桥乡的村民王秀芳突发病症晕倒,送往南部县人民医院抢救后,院方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当月10日,王秀芳病情恶化。家人与医院商定转院,自己租车送到南充市继续治疗。南部县人民医院同意了王秀芳亲人的
据王秀芳家人称,这时南部县殡仪馆的工作人员陈屹东等人已经将医院的大门锁住,不让车子开出医院,并称不允许把“尸体”运走,必须拉到殡仪馆去火化。争执中,王秀芳的儿子何常春背起王秀芳就跑,但殡仪馆的人在后面追。追赶过程中,王秀芳身上的氧气瓶和正在输液的输液器脱落。最后,他们摆脱了追赶,但王秀芳在送往南充途中死亡。 殡仪馆方面承认“抢尸”过程存在,但强调王秀芳当时已经死亡,他们当时出具了《协助执法证》,称自己是正常执法。四川省民政厅经过调查后认为,虽然目前有关部门就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但南部县殡仪馆确实存在强制服务、抢夺尸源等行为,损害了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形象。(刘大江)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