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评:县长灭门案 侦破结果未能服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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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 |||||||||
11月27日夜,贵州省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在其位于兴义市崇文街3号附1号的家中被人杀害,同时被害的还有文的妻子、儿子、岳母、姐姐以及文家的保姆共6人。该案于日前告破。 粗略浏览一下警方描述的过程可发现,一个再缺乏生活经验的人也能找出N个疑问。
警方说曹辉心理素质超出常人,反侦查意识极强,而后面又说“落网后,很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从案件留下的痕迹证据看应不是专业杀手所为”,既然曹辉反侦查意识极强为什么留下那么多线索让警察很快抓住?心理素质超出常人为什么很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名曾到过现场的警察称,从案发现场来看,凶手至少有两人,并且极为残忍———为何最后只有曹辉一人了? 侦破案件毕竟只是依靠证据对犯罪事实进行还原,有一两个无关“本质事实”的疑点并不奇怪,但疑点如此之多、对案件定性如此重要,警方敢以这样的结果示众,在众目睽睽下指“熊”为“兔”,是对死者的侮辱、正义的玩弄和生者的糊弄,也是对常识的挑战和公众智商的侮辱。 (摘自冰点时评,原作者曹林,有删节) (Robby/编制) | |||||||||